宁德市地税局地址:宁德市下宅园前岗弄1号
局长:胡自春
宁德市局下设:办公室、人教科、监察科、信息科、计财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收管理科、
市地税直属分局、市地税稽查局
一、宁德市地税概况
(一)人员机构。宁德市地税系统成立于1994年9月。9个县(市)中,独设地税机构的5个(寿宁、周宁、屏南、柘荣山区四县暂未分设税务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办法,由地区国税管理)。所辖宁德、福鼎、福安、霞浦、古田五县(市)现有基层所66个(含10个征收分局),在册干部、职工592人(不含临时协税员129名)。其中党员312名,占53%;副科以上干部66名,占11.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13名,占70.2%(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53名,占43.8%);全系统人员平均年龄34岁。地区局机关(含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现有人员66名。
(二)组织收入。全系统组织入库的各项收入已由1994年机构成立时的1.18亿元上升到1999年的3.86亿元,年均增幅20.8%。税收总量5年增加了2.27倍,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有25.5%上升到50.3%,增加了24.7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在促进闽东各项事业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显现。
(三)精神文明建设。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后,全系统文明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普遍增强,特别是在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建设活动中,机构独设的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和地区局机关5个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被地委、行署授予首届(1996-1997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行业和1998年度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创建,地区局机关、机构独设的5个县(市)局及两个基层分局共8个单位被地委、行署推荐上报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系统实现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第二届(1998-1999年度)全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评比,地税系统又名列榜首。据统计,机构成立以来,各级地税部门共获地级以上荣誉259个(次),有37人(次)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地区局被授予全省纠风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全省绿化红旗单位称号(1999年)。1999年7月,地区局机关支部还被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文明创建活动中,几乎所有的基层单位都获过荣誉。
(四)基础设施建设。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宁德等5个县(市)地税局中,除霞浦县局外,其余4个县(市)局均无固定办公用房。几年来,地区局党组坚持在抓好收入的同时,把建设、改善办公和生活条件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现福安市局、古田县局和地区直属局已购买了办公用房,宁德市局初步解决了办公用房困难,福鼎市局、霞浦县局办公大楼建设已经立项,地区局办公大楼建设初步方案已经省局党组审议同意。同时,全系统共新建基层所(分局)办公楼20座,建筑面积12704.29平米,投入资金1253.9万元(其中省局拨款407万元,自筹846.9万元)。新建集资房342套,职工套房拥有率由机构分设时的32%上升到78%。
(五)干部队伍建设。全系统紧紧围绕“带好队,收好税”的目标,坚持以崇高的精神鼓舞人,以生动的形式激发人,以严明的制度规范人,以德才兼备的要求培育人,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班子建设。经过1997年和1999年两次调整,县(市)局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不仅形成了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内部管理制度,而且健全了外部监督网络,全区共聘请110名廉政监督员;四是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员人数占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53%,仅机构成立后,就发展新党员166名,连续多年保持“所所有党员”的良好局面。

二、区情与税情
宁德市总面积13452平方公里,辖三市六县。闽东虽然有山有海,有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被称为“黄金海岸断裂带”。据统计,1999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PP)206亿元,仅占全省5.6%,人均GDP为6407元,地方财政总收入9.5亿元。其中国税收入3.856亿元、地税收入3.86亿元、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78亿元(农业四税收入1.24亿元)。
闽东区情的主要特点是:
1、人口众多但分布零散,尚未形成带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心城市。截至1999年底,全区总人口321.85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0%。其中农业和农村人口269万,占全区人口总数的83.6%,城区人口52.9
万,仅占16.4%。九县(市)中,沿海四县和古田县人口总数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上下,山区四县旗鼓相当,地区所在地的宁德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居于全区第三位,地理位置处于闽东的东南端,城市化水平本身就不高,难以起到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
2、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第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从统计数据看,构成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999年为206亿元)三大产业的比重是:第一产业产值68.16亿元,占33.1%;第二产业产值66.81亿元,占32.4%;第三产业产值71.03亿元,占34.5%。全省的比重是:第一产业占19%、第二产业占43%、第三产业占38%。而发达地区如厦门:第一产业占6%、第二产业占50%、第三产业占44%;泉州:第一产业占10%、第二产业占52%、第三产业占38%。
3、交通条件落后,“行路难”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仅有104国道贯穿闽东境内,海上运输尚处于规划与论证阶段,县(市)、乡(镇)之间虽然相距不远,但唯一的交通途径公路,基本属于低等级且都在山脉之间,有的通乡公路仍属于“机耕路”,交通运输十分不便,严重阻碍了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形成和发展。
4、小企业多,大中型骨干企业少,企业效益普遍不理想。全区地税管征的企业,产值上亿元的只有榕屏化工厂,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也只有邮电系统和电力系统的几家企业,如福鼎市电信局2200万元,福安市电信局2800万元,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4500万元。
5、国有、集体企业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少。体现在税收上,来自国有、集体经济(重点是邮电、金融系统和水电部门)的税收约占总量的53.8%,而来自私营经济的税收只占20.7%,来自三资企业的仅占1.6%,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个和
个百分点,与经济发达地区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提供的税收达60%以上相比,差距更加明显。区情决定税情,闽东地税收入这几年之所以持续大幅度增长,一方面取决于地方经济,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取决于全区地税系统大力加强税收管征,不断强化防偷堵漏的措施。同时,与地方党政领导对地税工作的重视、支持分不开。从管征实践看,闽东税情的基本特点是:
1、收入任务年年超额完成,且增幅高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1994年完成税收收入1.15亿元,比增34.5%;1995年完成1.64亿元,比增43%;1996年完成2亿元,比增22.3%;1997年完成2.9亿元,比增45.2%;1998年完成3.17亿元,比增8.7%;1999年完成3.7亿元,比增16.4%。机构成立六年来,地税收入平均增幅
29.4%,高于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10.9个百分点,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幅14.1个百分点。
2、各级地方政府基于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需要,层层追加地税收入任务,地方税源的增收潜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挖掘。19951999年,地区行署给地税部门追加的县(市)级收入任务数平均增幅为20.4%(其中:1995年33.9%、1996年18.3%、1997年18%、1998年13.9%、1999年15.6%)、各县(市)人大追加的县(市)级收入任务数平均增幅为
%(其中:1995年33.9%、1996年24.3%、1997年19.8%、1998年17.7%、1999年19.3%)。地税部门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努力为地方政府分忧解愁的角度出发,大力挖潜堵漏,应收尽收,工商税收平均增长23.8%,为确保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地方税收增幅从1995年增长36%后,逐年下降,1998年增幅降至18.3%。如果剔除国有企业所得税增长因素,1999年实际只增长3.9%,低于计划增长比例(9.1%)5.2个百分点,个别(市)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3、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对偏重。据1997年调查测算,我区工商税收名义税负5.4%,实际税负4.9%,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和0.5个百分点。其中,屏南、寿宁两县的实际税负已达到5.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特别是闽东北邻浙江温州,南接省会福州,南北两个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税源相对充裕,闽东纳税人相比之下,更显税收负担重。因此,一些社会人士就此呼吁地税部门减轻税收负担。税务部门既要努力完成沉重的收入任务,又要积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条件,的确是左右为难,忠孝难全。
4、税收征收成本高,经费开支困难。闽东收入总量小,各项提成少,税收总量仅占全省3%,而人员总数仅机构独设的5个县就有592人,占全省7.5%。闽东区情决定了地税基层征收机构布点分散、人员难以集中统一管理的客观现实,再加上管征难度大,造成征收成本高。1999年,全系统人均征税65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93万元,人均费用(含基建)6.22万元,经费开支十分困难。省局正常拔款和十分有限的收入提成,只能应付正常运转,基层建设通过增收节支措施挤出和争取省局支持拔补经费进行。经费困难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改革,特别是计算机运用的投入。
5、公民纳税意识比较薄弱。由于经济欠发达,企业和个体户经营困难,盈利不多,纳税意识也相对比较薄弱,税收违章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1999年全区稽查系列共查补罚税款(含加收滞纳金)5508.69万元,入库4847.65万元,入库率88.1%,占年度各项收入的12.5%。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偷逃税款占53%,私营企业、个体户、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偷逃税款占31.6%。
6、沿海四县(市)与山区五县地税收入形成反差。从1999年全区地税收入完成情况分析,沿海四县(市)地税收入占66%,其中仅福鼎、福安两市地税收入就占全区总量的41%。山区五县(含古田)占23%,其中机构未分设的山区四县地税收入总量只占全区的13.2%。
7、城关地区地税收入居于绝对优势地位。机构独设县的5个城关分局组织的地税收入占5县(市)地税收入总量的62.3%,如加上地区直属分局的收入,5县(市)城关地区税源占5县(市)地税收入总量的比重则高达76.3%,而其余50多个农村征收单位收入仅占23.7%。乡镇地税收入最多的1225万元,最少的仅3.5万元。
8、税源小而散,管征难度大。全区所列十二个地方税种中,税额较大的只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99年分别入库税款
亿元、 万元、 万元,其余9个税种收入都在400万以下,其中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税额不足200万。
9、地税收入与国税收入持平,有些县(市)还高于国税收入。机构分设时,地税收入总量仅1.18亿元,国税收入3亿多元。到1999年底,地税收入增加了2.5倍,达到3.86亿元,而国税收入仅3.85亿元,国、地税收入总量形成了持平的格局。其中,宁德市、霞浦县、屏南县的地税收入总量已超过国税收入,福安市、古田县的地税收入与国税收入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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