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宁德市地震台 |
|
一、基本情况: 宁德市地震办公室,挂靠市科委。现有编制2名。与福建省地震局宁德地震台合署办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管理本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通讯地址及电话: 宁德市蕉城区五里亭葫芦冈2号,邮编352101,电话0593-2870025三、服务项目: (一)服务内容:受福建省地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指导和帮助有关建设业主办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相关手续。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和《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定》(1996年7月10日,第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发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