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目 录
一、机构职能设置
二、发展经历与主要做法
三、计划生育协会群团组织
四、典型经验与人物
五、政策法规问答
六、生殖保健知识
七、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一、机构职能设置
(一)主要职责。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宣传和服务工作。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计生委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2、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研究拟订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执法规划,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4、调查研究全市计划生育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做好参谋。5、会同市计委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6、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搜集、整顿有关资料,提供科学数据。7、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8、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药具计划、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工作;开展新节育技术、新药具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9、负责规划和指导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10、负责省计生委和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预算决算,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11、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12、负责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有关计划生育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13、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承办计划生育的外事工作。14、抓好委机关和委各直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建设。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科室。
依据上述职责,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设5个职能科室。
1、人事秘书科
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委办公会议;负责督查、综合协调、信息调研、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文电处理、文书和文书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委全年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日常公务接待工作;负责保密、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干部的休养、《荣誉证书、证章》的发放管理;负责全市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定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人才选送、政审;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管理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和委机关干部、职工的福利;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指导各地计划生育部门落实所需经费的投入;负责经费的分配和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年度决算汇审、编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收费标准;负责编制基建物资计划;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管理与财务监督、审计;负责本委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全市药具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2、政策法规科
监督检查各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执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检查、落实生育政策,负责指导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趋势性问题的调查和对策研究;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3、计划统计科
会同市计委制定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指导各地编制人口计划;负责各地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指导各地搞好人口计划管理和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及计算机开发利用及联网等工作;指导基层基础统计台帐的管理、应用和建设工作。
4、宣传教育科
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划和方法;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负责对外宣传和重要新闻的发布工作;指导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工作。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在职干部学历教育和开办计划生育有关专业班的协调工作;负责人口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编辑出版《闽东人口》季刊;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精神文明工作。
5、科学技术科
负责编制科研规划、项目审定,成果的评定、申报和转让;负责科研进度的检查、督促、管理;负责组织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育技术的卫生标准,质量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和鉴定工作,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负责避孕节育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负责对药具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县(市)、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发展经历与主要做法
新中国建立50年来,闽东的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经历了六个曲折的发展阶段。1949-1952年,为人口高出生高死亡阶段,年均净增率为20.09‰;1953-1958年,仍处于高生育水平阶段, 平均年人口出生率为33.12‰,年均净增率为25.03‰;1959年-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为人口锐减阶段,平均年人口出生率为20.93‰,1960 年至1961年年均人口增长率为17.00‰,两年间全市死亡53876人;1962-1972年,为人口补偿性大增长阶段,平均年人口出生率为34.07‰,年均净增率为22.83‰,1971-1978年, 为开始推行计划生育阶段,平均年人口出生率为28.87‰,年均净增率为21.04‰,1979-1999年,为全面实行计划生育阶段,平均年人口出生率为17.29‰, 年均净增率为12.9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出后,20多年来,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市少生36.8万人( 按1978年出生率计算),全市人口再生产类型有了根本的变化, 人口再生产的类型已从解放前的“高高低”型(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逐步过渡到目前的“低低低”型(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1979年与1999年对比,人口出生率从23.26‰下降到7.05‰, 计划生育率从32.81%提高到86.89%,一孩率从33.18%上升到77.41%,多孩率从34.96%下降到3.05%。由此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日渐显现。 按一个婴儿从出生至16周岁需要抚养费10520元,其中30 %由社会负担计算,20年间少生36.8万人,可节约社会抚养费38.7亿元;按1997年全区人均耕地0.68亩计算,节约耕地25.0万亩;按四口之家宅基地0.3亩计算,可节约土地11.0万亩,有效缓解了人口与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的矛盾,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闽东的控制人口增长从提倡到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从无序走上按计划增长的道路。1979年,第6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一对夫妇生育孩子“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号召,公布“奖一罚三”的政策。同年6月,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发出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决定“奖励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这些明确的规定,为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此后不久,地委即将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为行署的职能部门,专门负责管理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回顾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市的计生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1、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自1963年成立福安地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来,历任地委、行署领导都很重视计生工作。地委老书记吕居永要求全区农村育龄夫妇“少生孩、多养猪”,把精力和经济集中到发展再生产,提高生活水平上来。习近平同志担任地委书记后,也是亲自部署、检查计生工作,专员陈增光经常带领计生委的同志深入乡、村督促检查计划生育工作。进入90年代后,主要领导更是负总责、亲自抓到位市委、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委、政府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并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制定了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十二条规定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具体规定。94年初,原地委书记陈增光、行署专员汤金华联合给各县(市)党政一把手发出《关于切实抓紧抓好当前计生工作的一封信》,要求强化责任感,抓好计生促进经济发展。95年,市委、市政府又发出《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兑现奖惩办法的通知》。荆福生书记到任的第一场会议就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当年召开20场计生专题会议,强化领导。96年狠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书记、专员带头挂钩计生后进县,荆书记还亲自发动了一场计生攻坚战,为全市计生工作向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97年九县(市)均配备了专管计生工作的副县(市)长,为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性为主提供了可靠的领导力量。98年,全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4字”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20字”奋斗目标,按“三先三后”原则,深入开展计生“五清理”,努力实现三年创先目标。书记、专员逢会必讲人口问题,下乡必查计生工作,使这项工作常抓常新,荆书记还亲自带领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前往南平、邵武参观考察计生“中心户”建设工作,回来后结合各地实际及时推广,使村组有一支可信赖的计生工作队。地委副书记陈济谋同志把改变我区计生落后局面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携同计生委领导下基层调研计生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许多可靠的决策依据。正由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995年以来,全市连续五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
    2、抓网络、健全基层队伍。20多年来,全市计生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健全一支较为完善的计生工作队伍。1993年前,全市只有25个乡镇配备专职分管领导,到98年乡乡配齐专管计生的领导,乡镇计生服务所做到乡乡都有技术骨干,村村有计生管理员,组有宣传员。据统计,截止1999年,全市共有计生干部1679人、计生服务站、所技术人员684人,计生管理员2257人,计生宣传服务小组长17191人,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工作队伍,保证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3、抓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一抓难度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清理工作,通过给单位主要领导落实责任和限期完成任务,大大加快了这项工作的进程,91年以来共清理出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3891人,其中已征收计划外生育费3438人,已征金额473.78万元,党政纪处理596人。二抓后进乡镇管理。 每年对各县(市)完成人口目标责任状倒数一、二名的乡镇进行单列管理,每年都召开一次单列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实行分类指导,平时单独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98年4 月在古田县召开单列乡镇甩帽创先经验交流现场会,有力促进了18个后进乡镇向先进转化。同时重视强化村自管理,多年来坚持开展争创“六好三无”合格村活动,层层制订计划,把计生合格村列入争创小康村重要内容,普遍建立责任人制度,明确规定村主干要对所在村计生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打牢了村级基础。三抓已生二女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从源头上堵住多胎生育的漏洞。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县(市)督战包任务,完不成任务不离开,各县(市)拟定具体方案,选准突破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用二女户结扎带动其他节育措施的落实,使以往计生许多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弱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多年来落实二女结扎1.26万例,控制多胎生育取得了成效。四抓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下决心解决长期困挠各级政府计生工作的难题。地、县、乡成立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先后组织10多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网大清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有效堵住了这部分人群计划外生育的漏洞。五抓督查打假,严挤水分。地区和各县(市)坚持每年开展计生检查打假,花大力解决基层存在的瞒报、漏报和假数字等问题,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随机抽查以及隐性调查,采取不打招呼、自带干粮,查完就走等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抓三大管理,促工作上水平。三大管理是村自管理、孕前管理和依法管理,随着人口形势的变化和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的计生工作已不满足于仅仅落实节育措施,而是努力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村自管理,紧紧围绕村级计生“四有三落实”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快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步伐的通知》,建立了创建计生合格村责任人制度和村级计划外生育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全区2372个(居)普遍建立了上述两项制度,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便于检查抓落实。二是孕前管理。三是加强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保护群众合法仅益,不仅要把育龄群众作为计生的对象,更要把他们当作计生的主人。坚持实行凭证生育制度,严格按照省里制订的《生育计划证发放管理办法》,把好条件关、发证关和审验关,按规范要求审批发证,每年发放生育计划证达35000本左右。
    5、抓宣传服务,为控制人口增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十多年来坚持每年与地区宣传部联合召开计生宣传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宣传任务,并在宁德电视台和闽东日报举办专栏。总结推广了福安开展庭院宣传和该市城北街道前进村村民陈亮从劳改释放人员到计生宣传员的典型;福鼎市计生服务站站长李幼英十四年如一日为育龄妇女服务,节育手术万例无事故,被评为全国节育技术先进个人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典型。这两个典型都被拍成专题片送省和中央电视台播放。地区还编印计生文件汇编、计生工作制度汇编、“两个转变”社论汇编以及闽东畲乡计划生育谜语选共计6万余册、宣传单20 多万份,供基层使用。50年来各县(市)除了通过广播、报纸、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宣传计划生育,还编印各种计生宣传资料560万份, 办黑板报11万多面,专栏17.5万多期,清理和制作计生固定标语41万多条。近十多年来,各地还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送去各种书籍13万多册、送戏上门演出740多场, 并普遍开展了以新婚夫妇为对象的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受教育对象每年达到2.5万多对。
    6、抓“三结合”,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推动计生工作走上光明和希望之路。进入90年代后,我市各级党政努力摆脱仅就计生抓计生的旧模式,主动把计生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地委、行署先后10多次召开高规格会议部署这项工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下达地直有关部门1996-1998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责任书的通知》(已重新修订,与各部门签订2000-2002年责任书)和《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三户’实施倾斜政策的暂行规定》,各县(市)委、政府对照市文件要求,相继制订了实施细则,市直计生、农业、林业、水产、水电、脱贫办、供销、企业局、科委、卫生、民政、劳动、工商、农行、团市委、妇联等16个部门和单位也都下发了贯彻落实地委、行署文件的通知。据统计,到2000年上半年,全区提供计生“三户”优良种菌和技术培训有31076户,介绍就业及劳务输出6036户, 提供贷款10099户,结对扶贫5583户,实施造福工程1391户。 经帮扶收入达到本村(居)人均水平以上的计生“三户”11478户, 其中独生子女户6055户,二女结扎户2990户。

三、计划生育协会群团组织
随着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为了团结广大育龄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1986年宁德市和九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成立。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初期主要是为了同上级计划生育协会进行合作交流,团结社会各界专家为计划生育事业出谋划策。1993年市计生协会提出:计生协会的工作重点在基层,要把计生协会组织建到村上。各县(市)根据“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好中求快、巩固提高”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在乡、村两级逐步建立协会组织,开展创建合格村计生协会活动。1993年6月,中共宁德市委决定, 把市计生协会列为地委直接管理的群众团体。1998年我区各级计生协会认真贯彻全省计生协会基层网底建设会议精神,在村组一级建立协会小组(中心户),并在福安召开了全市计生宣传服务小组(协会小组、中心户)建设现场会,计生宣传服务小组在我区得到全面推广。截止1999年,全市已建立各级计生协会2401个,会员总数291428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21%,计生协会已成为遍布我市城乡的最大的群众团体之一。全市各级计生协会在计生群众工作实践中,注重搞好宣传和服务。宣传上,利用计生协会会员多、联系面广的优势,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工作,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服务上,城镇地区计生协会结合社区服务,热情周到地为流动人口、企业员工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农村地区计生协会大力推行“三结合”,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各级计生协会还在计划生育“带头、交流、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区计生工作坚持“三不变”,贯彻“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作出了积极贡献。面对新世纪,计生协会将大有可为,随着政府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职能趋于宏观调控,计划生育的大量具体工作必须依靠计生协会这个群众组织去做。我区计生协会将加倍努力,充分发挥组织广大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骨干力量作用,使计划生育逐步成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群众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进我区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典型经验与人物
(一)为奔小康抓计生 抓好计生奔小康
──福安市范坑乡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纪实
  范坑乡地处福安市北端, 与寿宁、 柘荣和浙江省泰顺县接壤。1985年7月建乡,全乡17个行政村,156个自然村,4832户,20507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生活贫困,曾一度被定为全省特困乡之一。为了摆脱贫困,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乡党委、政府根据市委、市府提出的“抓典型、创一流”的新的工作思路,在市计生委、计生协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出一条切合本乡实际的“为奔小康抓计生, 抓好计生奔小康”的工作新路子。1999年受到省计生委、计生协的肯定,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材料进行推广宣传,2000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并组成典型事迹宣讲团在全区巡回演讲。
  1985年范坑建乡时,工农业总产值仅29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 74元,到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虽达到4218万元(比1985年增长14.54倍),但人均收入仍只有1506元。由于过快的人口增长,制约了我乡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的实现。为此,乡党委、政府经过深入的反思和调查研究,找准了综合治理农村人口问题的突破口,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推行“三结合”,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1、党政重视,真抓实干,是抓好计生奔小康的关键。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结合”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以往那种就计生抓计生的简单方法,既增加了工作难度,又激化了党群、干群矛盾,只有改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大力开展“三结合”活动,帮助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发展生产,实现少生快富,才能使党的计生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计划生育才会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才是计生工作的治本之策。二是把“三结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抓经济一样,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保证“三结合”活动得到扎扎实实地开展,并收到实效。三是抓好部门协调工作,动员乡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三结合”工作,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四是真抓实干,搞好服务,一方面加强对“三结合”工作的检查督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作用,为计生户筹集资金,加大科普知识和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把信息、项目、技术等及时传递给计生“三户”,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部门配合,综合施治,是抓好计生奔小康的基本条件。紧紧依靠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悟出部门配合十分重要的道理,也尝到了综合施治的甜头。一是明确责任。乡政府与乡直各部门单位签订“三结合”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并定期召开“三结合”工作协调会,解决帮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乡直各单位按要求成立“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帮扶工作。二是制定政策。为不使所制定的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乡领导经常不打招呼地带头深入群众、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到第一手资料后,认真反复地研究制定一套切合范坑实际的“三结合”优惠政策,出台了《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三户’实行优惠政策的规定》,具体内容是:给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金600 元;给独生子女领证户两全保险金100元;计生“三户”中的贫困户, 给予结对帮扶;多分给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一份责任田;在实施造福工作中,计生“三户”享受的各种补助高于其他户20%; 计生“三户”中的老人,优先进入敬老院;计生“三户”在开发性生产中缺乏资金的由政府出面解决;计生“三户”优先承包茶、果、林、厂;乡企业站招工优先招收计生“三户”;计生“三户”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并减免学费50%;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14 周岁以内的子女免收教育附加费等。乡出台的这一系列优惠政策,使计生“三户”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有了保障。三是狠抓落实。学区所属学校都给计生“三户”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减免学费50%。仅99年就给计生“三户”减免学杂费5000 多元,安排助学金60多人。乡卫生院常为计生“三户”查病、治病,并部分给予免费。全年为计生“三户”免费3000多元。同时,该院每年组织医务骨干深入各村为儿童注射“四苗”时,属计生“三户”的给予免费,每年还为计生“三户”免费体检一次;信用社在放贷中对计生“三户”给予倾斜,99年全社放贷160多万元,其中50%都贷给计生“三户”,供销公司为计生“三户”开绿灯,农忙季节公司用柴三机免费送化肥到计生“三户”家里,对于计生“三户”中的困难户持证购买化肥农药给予赊销,待收成后还。1999年赊给计生“三户”的化肥农药款达1万多元。部门优惠政策实施以后,受到全乡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深有感触地说,还是少生孩子好。
  3、因地制宜,建好载体,是抓好计生奔小康的有效途径。在推行“三结合”中,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研究了不同的工作重点,依托不同的载体,闯出有特色的少生快富奔小康之路。一是聘请市农业局、林业局技术员和乡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论证组,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对有关项目逐个进行排差选优论证,选定龙头项目,做到一村一业,一户一品。二是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推广看好产业,帮助做好资金协调和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销售等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三是乡党委、政府根据去年太子参走俏势头,进行反复论证分析,同时派人了解全国各地行情,掌握到今年太子参可能会继续看好的行情后,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把产业信息告诉群众,鼓励和帮助群众特别是计生户今年大面积扩种太子参。四是及时解决扩种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将多渠道筹措的1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太子参开发性生产,贴息贷给群众,并明确规定:凡是种太子参的计生“三户”,资金有困难的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产前、产中、产后进行无偿技术指导和服务,缺种子的由乡农技站出面联系调剂供应良种;对销售和价格问题,由乡出面联系拓宽销售渠道,掌握行情及时给种植户反馈。
  4、精心组织,群众参与,是抓好计生奔小康的重要基础。在立足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帮助群众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主动更新观念,树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困难互助、男女平等、遵纪守法的新风尚,组织和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参与发展农村经济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伟大实践,引导他们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的道路。为使更多群众尽快富起来,乡党委、政府注重发动先富起来的大户在自愿基础上与计生“三户”中的困难户结对子,从观念、资金、技术以及经营销售上予以帮助,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通过大户帮小户,先富带后富以及全方位开展“传、帮、带”活动,全乡 110户计生“三户”中的贫困户,脱掉了贫困帽子,走上了致富道路。“三结合”工作的普遍开展,既促进了全乡的经济腾飞,加快了奔小康步伐,又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1998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056万元,比建乡时的1985年增加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2348元,比1985年增长31倍。1999年,全乡计划生育率达到91.56%, 计生“三户”帮扶率达到100%。
(二)苦心酿出甜蜜果
──记4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福鼎市计生服务站站长李幼英
李幼英同志是福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妇产科主治医师。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6年来,走遍全市的山山水水,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辛勤工作,默默奉献,把好事、实事做到千家万户。她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妇幼保健、救死扶伤、优生优育、帮助群众解除病痛结合起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她以自己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广大育龄群众的拥戴和欢迎。在各级的高度重视和李幼英同志以及全站干部、职工的努力下,该服务站连续五年被省、地计生委评为先进集体,并被省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合格服务站”和“全省十佳计划生育服务站”等荣誉称号。李幼英本人也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计划生育优秀工作者”、“全国计生节育技术服务先进工作者”、“全国计生万例手术无事故先进个人”等4次国家级、2次省级、3次地区级荣誉称号,当选为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福鼎市第五届市委委员、市政协委员。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人口与家庭》报、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闽东通讯》等一些新闻单位陆续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李幼英同志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和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颂歌,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树立了学习的榜样。1998年8月, 地区计生委发出《关于在全区计生系统开展向李幼英同志学习的决定》。
1966年,李幼英在莆田卫校毕业,分配到山区柘荣县边远的宅中乡卫生院。1967年冬,深夜凌晨2点多钟,山樟村妇女林阿儿产后出血,阿儿的丈夫来卫生院请医。幼英深知产后出血的危险,不顾自己哺乳期的身体,冒雨赶了七八里山路。幼英看产妇昏迷不醒,纸白的脸上直冒大汗,便立即动用子宫收缩机,打针止血,忙了一个多钟头, 产妇血止, 缓缓醒来,全家人喜得连连道谢:“多亏共产党派来的好医生”!他们宰了公鸡,端来鸡腿鸡汤,压着幼英吃:“李医生,你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我们要看着你吃下去。”幼英走时,产妇的丈夫抢背出诊包,送了一程又一程。
1984年,李幼英同志从柘荣县医院调到福鼎县计生服务站,同时被任命为站长,从此,她把自己的事业同为育龄群众提供节育技术服务紧紧联系在一起,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服务。她教育站里的同志,要耐心服务,落实好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当好国策的服务员。李幼英经常对青年医生说:“医生笑一笑,病人似吃药,我们服务态度好不好,是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国策的落实和党群关系的大事。”李幼英以身作则,她既是站长、医生、又是护士,连工友倒痰盂,洗刷瓶瓶罐罐的活都抢着干。在李幼英带动下,三年来全站职工出勤率高达98.5%以上,有80%的职工身兼多职,70%的职工节假日还坚持上班。站里共产党员从2人发展到5人,还有3个写了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李幼英刻苦钻研医学,取得了很好的技术成就。她从担任站长的10多年来,共做剖腹产术、宫外孕手术各100多例, 卵巢囊肿切除手术70多例,以及节育手术21300多例,均无一例出现医疗事故。 她还治疗一些疑难病症,为民分忧解愁。城关一位妇女,长期不孕,求神拜佛,请医延药,均无动静。幼英反复细心给她检查观察,找到了不孕的原因是不能排卵,她采用中西医综合治疗,促进其经期正常排卵。经过幼英一年多的精心治疗,这位8年不孕的“石女”,终于生下一女。她先后治愈了32位不孕症患者,人们说她是“送子观音”。 李幼英言传身教,积极培训县、乡、村的医务人员,先后共培养了50多人。建站10多年来,站里共有27人次被选送省、地医疗单位培训,长的三年,短的6个月。这样经过自学、自培地上送进修,使站、所职工的医疗水平普遍提高。李幼英等三位主治医师手术万例安全无事故,受到国家计生委和卫生部的表彰。
李幼英根据“计划生育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的状况,建立了技术人员挂乡包点,定期下乡巡回制度。站里7个技术员,全市14个乡镇,每人挂两个乡镇,他们经常下农村,宣传国策,传授技术,加强器械设备建设,逐步化解难点。负责全面工作的李幼英,虽然没有分工挂乡包点,她还是经常下乡做计生“重点户”的思想工作。
16年来,李幼英为计生事业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如今,她依然兢兢业业奋斗在计生岗位上,她很清楚,计划生育是个长期艰苦的工作,计生工作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五、政策法规问答
  问: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
  答:提倡晚晚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以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问:什么是晚婚晚育?
  答:晚婚就是比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以上,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次结婚。
  晚育指未实行晚婚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的妇女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问:我省公民一对夫妻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二胎?
  答: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2.只有一个孩子并患非遗传性 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3.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4.夫妻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5.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计不超过一个;7.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孩子;8.连续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继续在井下作业的矿工。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渔民的,除了上述八种情况外,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也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1.夫妻一方两代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2.只有一个孩子,且男方的兄弟均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3.女方无兄弟,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孩子的,女方姐妹数人,适用其中一人;4.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且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只有一个孩子;5.居住在计划外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的村,只有一个女孩。
  问:生育计划证如何申领?
  答:省计生《条例》规定了持生育计划证才能生育的制度。
  1.符合生育规定要求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近期查孕证等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女方在男方户籍地常住而户口不在常住地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申请,由乡(镇)计生办安排。
  2.符合再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交省计生委(1993)07号《关于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所要求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上报乡(镇)计生办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市)计生委批准,发给生育计划证。
  问: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可享受哪些优待与奖励?
  答:领取独生子女证必须具备:1.一对夫妻;2.女方在49周岁以内;3.只有一个孩子且不满18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由乡(镇)计生办发给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证时孩子未满14周岁的,还可以领取奖励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每月4-5元,发至孩子14周岁, 或者一次性发给不高于4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城镇居民或村民的, 由工作人员一方单位发给全数。城镇居民的奖励费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村村民的奖励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照顾入托、入园、入学、招工、就医、分配住房等。
  问: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假期为多长?
  答: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天-180天,由所在单位具体规定。夫妻为双职工,女方晚育的,可给男方七天照顾假。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问:对计划外生育的夫妻,如何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提前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违反间隔规定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一个孩子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两个孩子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四倍至六倍征收;超生三个以上的,加重征收。
  问:不办理或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节育证明》的,将受到什么处理?
  答: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节育证明》,经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的,或者拒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节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县以上计生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 元以下的罚款。

  六、生殖保健知识
(一)性病会影响生育吗?
  大多数性病,只要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正规治疗,一般都能达到痊愈,不会影响生育。但一些病人对性病认识不足,认为得了性病没什么,或道听途说,轻信街头小巷的张贴,没有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治疗,导致生殖系统严重的并发症而影响生育。
  在男性,长期反复性病感染的尿道炎可并发尿道疤痕形成及狭窄,还可产生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睾炎、输精管炎等,这些部位炎症会影响到精子的贮存、存活及输出,还可影响精子粘稠度、活力等,最终形成男性不育。如淋病并发前列腺病变时,因前列腺产生的蛋白分解酶、纤维蛋白溶解酶使精液液化因子相对减少,不能足够破坏精囊腺产生的凝固因子(其可使精液凝固),则精液虽可液化,但液化时间延长,精液粘稠度增高,使精子运动进入宫腔的活力减弱,从而导致不育。
  在女性,患有梅毒的妇女造成不孕的后果是众所周知的,据统计早期传染性梅毒妇女不孕达23-40%。其它性病的病原体如淋病双球菌、沙眼衣原体、脲素分解支原体等都可引起女性宫颈管炎,甚至上行导致输卵管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等。沙眼衣原体常寄存于女性宫颈、输卵管等处,它可以影响宫颈粘液,使之变稠,精子穿透力下降,爱孕机会降低;解脲支原体可造成孕妇流产、死胎等。而女性这些感染常是临床症状不明显或没有症状,如女性淋病患者,无症状带菌者可达75%,约70%的女性感染沙眼衣原体也可无症状,但病变却是渐进性发展,所以尤得引起注意。
  因此,性病患者最好第一次就诊就能得到诊治,这样才可避免因性病而影响生育的危害。
(二)什么是“紧急避孕”
  紧急避孕是近年来国际上积极倡导的一种避孕方法,即在未采取避孕措施或避孕措施失败后采取一种紧急补救措施,以避免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两种:
  1.事后避孕药 即在房事后72小时(3天) 之内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米非司酮或复方口服避孕片。
  2.放置宫内节育器 房事后5天内放置宫内节育器, 从而达到紧急避孕目的。
  紧急避孕效果可靠,副反应小,方法简便安全。所以,避孕失败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孕,以避免人工流产的痛苦。
  但应注意:紧急避孕服用的药片与平时使用的一般口服避孕药是不同的,因此紧急避孕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紧急避孕只是一种补救措施,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使

七、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尽管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各届党委、政府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困难和问题,“十五”期间乃至21世纪上半叶,全区生育旺盛期妇女数(20--29周岁)虽比“九五”期间内有所减少,但每年仍将保持在28万人以上。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还将长期存在,加上新形势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此外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村级管理水平、综合治理能力、计生队伍素质、“三结合”落实、人口出生统计误差、计生经费投入流动人口等这些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较为薄弱,亟待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加强或改善。
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指出,“未来几十年,在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国人口将由低增长逐步过渡到零增长,人口总量达到峰值后(接近16亿)开始缓慢下降,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省里也提出今后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央、省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 我们提出工作目标是到2000年,我市的总人口必须控制在323.97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0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88.00%,到2002年全区九个县(市)要基本实现“三为主”,到200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38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2%左右,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努力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追赶全省工作平均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实行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牢固地树立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齐抓共管,对人口问题要实行综合治理。
    二、要稳定现行政策,加强法制建设。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努力减少计划外生育。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促进群众生育观的转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宣传教育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提倡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表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的关系。
   四、要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工作。加强基层工作是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的主要措施。做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关键是加强乡(镇)、村两级,重点是村一级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负起责任,发挥作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革命军人、国家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规,做好子女及亲属的工作,并且积极向群众宣传。在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活动,把这一活动与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的活动结合起来。在城市,要研究与解决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五、要发展计划生育科技事业,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加强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播,加强和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努力使每一个需要避孕的人都能掌握一种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要有合乎标准的装备、人才结构和规范化的管理程序。积极推行孕前服务,对育龄人群实行分类指导,把避孕节育技术措施落实在妇女怀孕之前,努力减少意外妊娠。为群众提高优生优育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六、要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管理与人口统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各级统计队伍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质量,严禁瞒报和虚报,防止漏报。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搞好统计数据及有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逐步建立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七、要努力增加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各级财政要保证计划生育事业必需的经费,“八五”期末,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达到年人均二元,“九五”期间各级财政在原有基础上要继续增加对计划生育的投入。乡镇统筹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计划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乡、村的计划生育服务所、室,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保证供应。
   八、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认真搞好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建设,选派得力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部门,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懂政策,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各级政府要关心和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与工作人员,表彰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对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把一支高素质的计生队伍带入21世纪,以适应不断开创的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九、要坚持群众路线,加强群众工作。全区计生协会是群众工作的团体,各级党政要加强计生协会的建设,重视计生协会的工作,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带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体,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三结合”、“两个转变”,提高计生工作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