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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局主要职责

宁德市交通局是宁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路(包括汽车专用线,下同)和水路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根据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全区公路和水路近期与远期的交通行业发展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三)根据全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工业、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行使全市公路、港口、航道等设施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稽征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和公路交通稽查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和交通战备项目的报批、下达以及实施管理工作。

(五)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行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搬运装卸、车船维修(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运输服务业(含公路客运站及售票点、营业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方面的行业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规划布局和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和战备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业及有关服务项目的开业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业引进外资的立项审核及转报工作及道路、水路涉外运输的审核上报管理。

(六)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内河客货运输、客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行使交通通信的行业管理职能。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属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岗位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系统创安工作。

(九)负责全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涉外工作和利用外资修建交通基础的论证、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十)组织和推广有关交通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科技成果,技术改造和车船更新,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十一)负责协调管理交通行业的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职工奖惩和职工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二)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交通方面的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物资和外汇等行业经济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

(十三)行使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职能,负责协调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本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的储备和调用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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